★21世紀不動產買方權利義務說明書
為保障您交易安全請使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並指名21世紀不動產總部之特約地政士辦理登記手續。
感謝您向21世紀不動產加盟店洽詢相關購屋服務,
您可在加盟店營業處所明顯處看見
「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公會會員證書」、「服務報酬收取標準及方式」等文件。
21世紀不動產將整個購屋過程中所需注意事項製作了
「買方權利義務說明書」,以便您在購屋前即可確實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而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讓整個交易過程能更順利、圓滿,請在購屋前撥冗詳閱以下說明:
★簽署要約前
為了協助您做好購屋計劃,請將您對物件的需求及購屋資金的預算,與經紀人員充分的溝通,我們將依您的情況,並配合當時銀行貸款利率、成數、年限,為您做出最佳之資金規劃及購屋建議。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房地產相關之法務、貸款、稅費等問題。在瞭解您的需求後,我們將針對您的情況,自資料庫中
篩選推薦適合您的物件,對於您有興趣之房屋,您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該物件之『不動產說明書』以便您能瞭解該物件情況。
您可要求經紀人員親自帶領您前往房屋現場參觀,以便對房屋本身實際情況能有更深一層的瞭解。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標的物附近區段之行情,更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已成交物件之行情資料,作為您購屋的參考,以購得合理價位之房屋。
★簽署要約或承諾
在您參觀房屋確定購屋意願後,您須簽署『買賣議價委託書』,當賣方同意您的購屋條件而為購屋承諾時,您須支付定金,如您違約不買,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
21世紀不動產提供『要約書』(不支付斡旋金)
以及『買賣議價委託書』(須支付斡旋金)兩種要約模式,您可選擇任一種模式而為要約之意思表示。
在賣方未同意出售前,您保有隨時撤回購屋要約之權利,但您須以書面通知原承辦加盟店,方生撤回之效力。
如您要撤回購屋要約時,您須攜帶收執聯及身分證明文件,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
賣方於您的『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字同意出售時,此時買賣契約即成立,斡旋金即轉為購屋定金,如您違約不買,或不依約定時間按時出面簽約,則該定金,您將不得請求返還;若您使用『要約書』有以上違約情事發生,仍需負違約的賠償責任。
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自『買賣議價委託書』失效當日起算三日內,攜收執聯親至原承辦加盟店辦理無息退還斡旋金之手續。
賣方同意出售後,如賣方反悔不賣或其他可歸責於賣方之事由致無法完成簽訂買賣契約,可向賣方請求加倍返還定金。
指定用交易安全機制: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保障交易安全,並指定由21世紀不動產總部特約地政士辦理登記手續。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應注意事項
(為保障您的權利,特別提醒)
請核對交易相對人身分證件。
請取得特約地政士名片,以便聯繫。
使用21世紀不動產或履約保證公司提供之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並取得『履約保證證書』。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賣方的產權文件及您要給賣方之價金交付公正第三者(建築經理公司、銀行),待產權清楚的過戶到您的名下,且點交不動產予您接管之同時,賣方才可取得全部價金。
使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費用由買賣雙方平均負擔。
★服務報酬之給付
當賣方同意並簽認您的『買賣議價委託書』時,買賣契約即已成立,您應於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時,以現金一次支付加盟店成交總價百分之二的服務報酬。
★其他注意事項
因您與我們之委託關係,係屬民法之居間性質,除了您授權經紀人員代您支付給予賣方之『斡旋金』及定金外,經紀人員依法不得代您支付買賣價金及給付其他各項稅費,請您切勿授權經紀人員從事前述之行為。
本公司備有特約地政士,在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會出示制式名片以茲識別,並依本公司制訂之收費標準向您收取費用。
簽訂『買賣議價委託書』或『要約書』時,依法您須於『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確認,此『不動產說明書』將為『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之一部份。
21世紀不動產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利用或電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目的僅限於不動產交易。
★申訴處理
在執行仲介服務過程中,我們當竭盡所能,維護買賣雙方交易安全,如經紀人員或其他人員或特約地政士之服務過程有瑕疵,令您覺得不滿意,請您不吝指正,
您可與21世紀不動產中壢信義加盟店管理部顏經理聯繫,
(請撥打總機03-2806777)
我們將指派專人為您處理。謝謝。
★本說明書之效力及內容之更改、異動
本說明書之內容如有更改、異動者,不另行通知。
請您於交易前與加盟店確認本說明書之版本,以保障您自身權益。最後,再一次的感謝您的肯定和支持,21世紀不動產將竭盡心力迅速完成您交付的任務,真正讓您安心、放心,
相信21世紀不動產必能成為您不動產的最佳夥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