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定賣屋管道
目前一般的售屋途徑不外乎自行銷售、委由仲介公司代銷售二種,不論您選擇何種方式均有其優點及風險,茲說明如下:
自行銷售
優點:不必支付仲介服務費
缺點:◎必須花費許多時間在過濾 及尋找買方客戶
◎不具專業知識者需承擔較 大之交易風險
◎必須花費許多時間處理相 關之買賣流程作業
◎必須自行擬定銷售計劃及 負擔廣告費用
◎帶客戶看房子時的安全問 問 題堪慮
委由仲介公司銷售
優點:◎增加物件曝光率及流通性 佳,可增加成交機會。
◎可獲得專業的服務及獲得 最 新資訊。
◎可避免帶看房子時的人身 安全問題。
◎代辦各項相關事務, 節省 屋主的寶貴時間
缺點:◎必須支付仲介服務費
◎需慎選有品質、有口碑之房屋公司以防被不肖公司欺騙
如何銷售房子
在完成賣屋前準備(訂出售價、備齊文件集資金試算等)及決定賣屋管道後,最重要的是能在最短時間內將房屋售出,因此有效的銷售方式是需要的,以下提出三點建議以供售屋參考:
◎擬定銷售計劃
針對該區的媒體特性及效益進行分析後,即可訂一套較完善的銷售計劃 (如廣告媒體、刊登時間、次數等),以縮短銷售天數。
◎儘量騰空房子:
一般而言,在帶看過程中若屋主能騰空房子,其成交機會及速度
比較大,因此若屋主有其他住所時,通常會建議屋主騰空房子以利買主看屋;但若屋主無法騰空房子時,應事先與買方約定好帶看時間,以便進行看屋前等相關工作的準備。
◎共同參與銷售過程:
若您決定委託仲介公司貸銷售時,建議您需敞開心胸共同討論及 參與整個銷售過程,除可幫助您了解再銷售過程中即時掌握買方 反應是否熱絡、價格是否過高或屋況反映外,並可隨時做好調整 售屋條件動作,對成交機會是有正面幫助的。
21世紀不動產賣方權利義務說明書
感謝您讓我們有發揮專長為您服務的機會,21世紀不動產精心製作了『賣方權利義務說明書』,以便您在賣屋前即可確實瞭解您的權利和義務。為保障您的權益,讓整個交易過程能更順利、圓滿,請撥冗詳細閱讀以下說明。
★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前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標的物附近區段之行情,更可要求經紀人員提供已成交物件之行情資料,作為您售屋的參考,以決定合適的銷售價位。
您可以向經紀人員查詢房地產相關之法務、貸款、稅費等問題。
在您決定將不動產委託我們仲介時,我們將與您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簽約前,您有權要求經紀人員提供契約書影本供您審閱,有不明白或不清楚之處,請您務必要求經紀人員解說,
對於權利義務尚未完全瞭解前,請勿簽約。
★『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之簽定
有關委託不動產之重要事項(例如:住戶規約、依慣例使用之現況…等)及一切足以影響買方意願之情形(例如:滲漏水、輻射屋、海砂屋、兇宅、損鄰、嫌惡設施、違建…等),依法您須告知經紀人員,並詳細記載於契約書內之『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並由您確認之。
『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將附於『不動產說明書』中,直接提供買方瞭解。如您有其他的銷售條件,請於契約書『其他銷售條件』欄中填寫,並簽章確認。
指定使用交易安全機制,以保障交易安全。
指定由21世紀不動產總部特約地政士辦理登記手續,
並辦理「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簽訂『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後
當您委託仲介之不動產在委託期間內未能成交時,您不必支付我們任何廣告費或服務費用。
如您未善盡誠實告知義務,而在交易過程中或完成交易後,被買方發現標的物有瑕疵時,則依民法第三五四條等相關之規定,您須負擔出賣人對出賣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為使交易順利進行,您有在『不動產說明書』上簽章之義務。
★專業服務之提供
我們將提供下列項目之服務並以最短時間完成您的託付:
物件資料鍵入21世紀不動產電腦連線系統,同時展開全面銷售。
為儘速促成不動產之出售,我們將運用適當方法,媒介買方或經第三人介紹或其他類似促進銷售之行為。
製作完成『不動產說明書』供您簽章確認,提供買方瞭解,並為買賣契約之一部份。
張貼懸掛銷售看板及其它銷售管道,增加曝光率,以利成交。
固定向您做銷售情況報告。
如您發現經紀人員對上述服務有未克盡職責之情形時,您可要求改善。
★要約及承諾制度
『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簽定時,您須決定售屋條件以及如有買方提出購屋要約時是否收取斡旋金(斡旋金是由買方交付予我們作為向您洽談承購條件之用,如果您同意並簽認了買方要約條件,則本斡旋金即正式轉為定金),我們會將上述事項附於『不動產說明書』之中,俾使買方瞭解其權益以避免糾紛。
當買方所提出之購屋條件,未經您於『買賣議價委託書』上簽認同意出售前,買賣契約概不成立。我們會在收取買方之定金後通知並轉交給您簽收。
如您原貸款之金額及其他債務合計超過實際買賣成交總價者,為保障交易安全,您須將定金暫時委由我們保管,且保管期間之定金不計利息。
★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應注意事項(為保障您的權利,特別提醒)
◎請核對交易相對人身分證件。
◎請取得特約地政士名片,以便聯繫。
◎使用21世紀不動產或本店合作代書提供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使用為21世紀不動產承做履約保證之公司所提供之『不動產買賣契約書』,並取得『履約保證證書』。
※為辦理您原有抵押權塗銷登記所應清償金額、應納稅費、仲介服務費或其他債務合計超過實際買賣總價者,您應將差額部份於完稅前以現金壹次補足或將差額部份存入專戶;並於清償完畢三日內配合指定特約地政士辦理塗銷登記。
★『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
您的產權文件及買方要給您之價金交付公正第三者,待產權清楚的過戶到買方的名下,且點交不動產予買方接管之同時,您才可取得全部價金。
使用『買賣價金履約保證制度』,費用為成交總價萬分之六,
由買賣雙方平均負擔。
★服務報酬之給付
當您同意並簽認買方之『買賣議價委託書』時,
買賣契約即已成立,您應支付加盟店服務報酬。
★違約條款
當您同意並簽認買方之『買賣議價委託書』時,買賣契約即已成立,若您有違約不賣或其它行為致無法完成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情事時,除須賠償原『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約定之服務報酬外,
另須加倍返還買方所支付之定金。
買方於您簽認了『買賣議價委託書』後,有違約不買或其它行為致無法完成簽訂買賣契約之情形時,買方所支付之定金您無須返還。
您於委託期限屆滿後二個月內與我們曾媒介之交易對象成交者,
或於委託期限內自行銷售或經第三人介紹或其它類似銷售行為者,仍須依原『專任委託銷售契約書』之約定支付服務報酬。
★注意事項
因您與我們之委託關係,係屬民法之居間性質,除了買方支付之『斡旋金』及定金外,經紀人員依法不得代您收受或保管買賣價金及給付其他各項稅費,請您切勿授權經紀人員從事前述之行為。
『房地產權點交書』, 請您務必配合填寫。
本公司及其他有關單位得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蒐集、利用或電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但目的僅限於不動產交易。
★申訴處理
在執行仲介服務過程中,我們當竭盡所能,維護買賣雙方交易安全,並使雙方同感滿意,如經紀人員或其他人員或特約地政士之服務過程有瑕疵,令您覺得不滿意, 請您不吝指正,
您可與21世紀不動產中壢信義加盟店管理部顏經理聯繫,
(請撥打總機03-2806777)我們將指派專人為您處理。謝謝。
21世紀不動產中壢信義加盟店將竭盡心力迅速完成您交付的任務,真正讓您安心、放心,相信21世紀不動產中壢信義加盟店必能成為您不動產的最佳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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